法庭:梁柏廷反指遭X雞姦

【本報訊】廿一歲男歌手梁柏廷涉以肛交片段勒索男同志X廿五萬元案,梁昨在區院自辯時否認勒索事主X,並反指遭X雞姦。梁說,他透過同志社交網站認識X,X藉上門探望時將他雞姦,他聲稱從未與人肛交,事件令他身心受創。梁供述受辱經過時一度激動落淚,法官亦即時下令休庭十分鐘,讓他平復情緒。

被告梁柏廷(原名梁迪斯,又名梁家進)與無業女被告何美嬌(廿一歲),共被控三項勒索罪,兩人日前被裁定表證成立。梁自辯稱,去年二月九日X到其寓所,兩人屬初次見面,他當時身體不適,在服下X給予的一粒藥後感到疲倦無力,要臥床休息,X伺機將他雞姦。梁激動說:「我從來唔會同男人發生呢啲事,從未肛交過!」

梁解釋因當時已簽下唱片公司,開始接工作,例如曾任美容院開幕剪綵嘉賓,同場還有藝人盧海鵬,擔心若報警遭人雞姦,同志身份會曝光。梁承認曾要求X為事件負責,當時他的時裝店財困,遂要求X借錢周轉。梁又指X喜歡他,暱稱他「BB」。

案件編號:DCCC10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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