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仇振輝女兒呃2800萬囚4年

油尖旺區議員仇振輝女兒仇凱菁○九年在荷蘭銀行(現為香港蘇格蘭皇家銀行)任職客戶服務董事時,擅自挪用四名客戶共二千八百萬港元,以填補另外多名客戶在金融海嘯中的投資失利,銀行接獲客戶投訴款項被轉移揭發事件。仇凱菁早前在區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法官昨判刑時形容被告是有能力之人,但因本案前途盡毀,婚期也受阻;但考慮本案違反誠信程度嚴重,且涉款龐大,而她亦未能償還銀行逾二千萬元損失,將她重囚四年,期間在獄中接受精神治療。

以一身行政人員打扮應訊的被告仇凱菁(卅九歲),雖遭收押一段時間但昨到庭時未見憔悴,她聞判重囚後亦未有激動反應,默默地被押走。其父仇振輝亦有到庭旁聽,惟未見父女在庭上有眼神接觸或揮手打招呼等,仇振輝在散庭後亦未有特意往犯人欄與女兒話別。在庭外記者問仇振輝有關判刑是否過重時,最初他只揮手示意拒絕回答,之後表示:「辛苦啦!」

未能還款成加刑因素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無案底,惟因干犯本案前途盡毀,且因已不再獲同行聘用無重犯機會。而她案發後患上抑鬱症,與拍拖五年的男友更達談婚論嫁,也因本案受阻延,猶幸家人仍對她不離不棄。法官強調,被告在案中嚴重違反誠信,涉及款項高達二千八百萬元,雖然她在案中未有實際分毫得益,但因她不能還款,令已向客戶賠償的銀行蒙受損失,這些都是加重刑罰的因素。

案情指,被告○三年起在荷蘭銀行任高級客戶服務經理,五年後升為客戶服務董事,○九年一月時,她在未經授權下,擅自挪用四名客戶的戶口款項,轉移往另外投資失利客戶的戶口中,雖曾有受害客人向被告查問,她卻訛稱只是錯誤把款項轉移又或是其他藉口掩飾。最終銀行於同年四月收到客戶投訴,派員作內部調查後報警拘捕被告。四名客戶共被移走二千八百萬元,銀行已向他們賠償。

案件編號:DCCC82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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