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中環」行動義工陳玉峰的弟弟陳白山涉再惹官非。陳白山因抗拒警員及襲警等三罪,剛於今年七月被定罪而判監十八周,他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期間,日前他在街上被警員截查時,疑因拒絕出示身份證兼逃走,最終被捕,同時揭發他因涉及港鐵傳票而欠交法庭罰款共三千八百元逾三年。被告昨日早上先解往觀塘法院處理欠款事宜,裁判官下令他三日內清繳否則判監代替,至下午他則轉往九龍城法院被控一項抗拒警員罪,獲准保釋等候開審。
身形瘦削的被告陳白山(廿三歲),報稱無業,他被控在今年九月七日於尖沙咀廣東道金慶樓地下外抗拒一名男警鄧啟忠,庭上未見其姐陳玉峰或其他親友到庭旁聽。控方透露被告已有五次案底,其中兩次與本案類同,分別發生在去年及今年。控方又透露被告早前裁定襲警罪成判監十八周,在該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時干犯本案,故反對他保釋。
辯方申請保釋時指被告未婚,生於單親家庭,與六十多歲母親同住,裁判官最終准他以三百元保釋,現將案押後至十月廿三日開審。被告獲准保釋後在庭外主動接觸記者,聲稱本案與「佔中」無關。
至於他欠交罰款逾三年的案件則在觀塘法院處理,他因違反《香港鐵路條例》而被票控四罪,控罪指當時十九歲的被告,在一○年八月九及八月十日間,分別在深水埗及太子的港鐵站內違例使用港鐵特惠車票,而需支付每次五百元的附加費但卻未有支付;另指他在該兩次事件中觸犯香港鐵路附例後,他未有按港鐵職員要求而提供他的姓名、地址及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閱。
法庭當時就該四罪判他罰款共二千八百元,以及賠償港鐵一千元。被告昨承認欠交罰款,並解釋他現時有其他官司在身而無錢交罰款,希望能延期兩個月支付。惟裁判官則指︰「一○年嘅事囉喎!三日啦!」只准他延期至九月十二日早上十一時前清繳,否則將以判監代替。
案件編號︰KCCC 3508/2013,KTS 1452-1455/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