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亞之杰集團」董事長李軍涉嫌硬闖鳳凰衛視美女主播沈星香閨的事件,沈星雖曾向警方表示不想在李面對的刑事案件中出庭作證,但在高院准許李保釋候審之後,打破對事件的沉默,委託律師入稟高院向李提出民事訴訟。沈星在入稟狀中聲稱,李在過去近半年期間曾一再出言威嚇她、襲擊和毆打她及非法滋擾她,她因此要求高院向李發出禁制令,阻止李繼續滋擾、威嚇或接觸她,以及禁止李走近她在香港、深圳和北京三地多個物業和工作地點的三十公尺範圍之內,她又向李索取懲罰性賠償。
入稟狀指,被告李軍在今年三月至八月期間,曾經襲擊和毆打原告沈星,又一再用言語威嚇她和持續及非法滋擾她。此外,被告於今年八月廿二日早上未經授權而進入她在九龍塘翡翠閣的住所,在該次事件中曾襲擊和毆打她。她因此要求高院向被告發出禁制令,阻止被告滋擾和威嚇她,以及禁止被告用電話、傳真、電郵、短訊、社交網絡工具或其他途徑直接和間接地接觸聯絡她。
原告又要求高院頒令,禁止被告闖入她名下三個物業,包括九龍塘翡翠閣的單位、九龍塘南園的單位及一個位於北京的單位,及禁止被告進入該三個物業及她在大埔工業邨及深圳的鳳凰衛視的卅公尺範圍之內。在索償方面,原告除要求損失賠償外,更向被告索取加重性及懲罰性賠償。
李軍於上月二十二日涉嫌硬闖沈星的住所後,被控入屋犯法及管有違禁武器兩項罪名,之後一直被收押看管,直至本月四日才獲高院法官批准以一百二十萬元現金保釋外出,他需要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得離開香港,並且要居於他長租的四季酒店套房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該宗刑事案件將於十月十八日在九龍城法院再提堂。
案件編號:HCA 168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