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姐早前趁「全民運動日」到長沙灣保安道體育館打乒乓球,竟發現職員容許個別人士「爬頭執雞」,不滿安排混亂,對其他市民有欠公平。「我六點九已經排頭位,等執七點二嗰場,點知突然有兩個喺個場度玩緊嘅女人走出嚟簽場,個職員居然畀佢哋登記執雞,仲叫佢唔使拎嘢出嚟,有冇搞錯!」
不過,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發言人的回應卻與鄧小姐所述大有出入。發言人表示,根據紀錄,當日下午七時十分,該館只有一位市民「執雞」輪候乒乓球枱設施,故此沒有市民「爬頭執雞」情況。
發言人又說,為確保場地資源獲得充分使用,場地設有「執雞」安排,即如有租用人於所預訂時段十分鐘後仍未取場,而當時又無其他未被預訂的設施可供租訂,在場人士可「執雞」使用設施。市民可於簽場處指地點排隊輪候,並於每段段節開始後接受登記,並於段節開始十分鐘後以先到先得方式分配未被使用的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