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州市規劃局下令廣州翠樺地產置業有限公司復建強拆的民國建築,翠樺提出了兩個方案,預計年底動工,明年底完成。但由於復建的建築物佔據了地皮可發展面積,翠樺為此向政府索償七千萬元人民幣(約八千八百多萬港元),甚或是天價的二億元人民幣(約二億五千萬港元)。然而,市規劃局強調二億元只是翠樺自己提出的賠償額,並揚言如翠樺無意繼續開發,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將按成本補償法收回土地,用來興建公園。
廣州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前日召開會議,除公布了翠樺的《檢討書》之外,亦披露翠樺承諾十二月廿八日前開工復建詩書路六十九、七十一號,明年十一月卅日前完成。
協助復建的廣州大學建築設計研究院教授湯國華說,他測繪過強拆前的民國建築,掌握有關數據,新建築物將用回現場遺下的青磚、民國水泥地磚、屋面廣東大階磚,而拆下的門窗和鐵藝,能修就修,外牆表面也按原來的意大利批盪、上海批盪的材料和工藝復建,不夠的青磚和地磚則重新訂製。復建後的建築物,第一層可作書店或超市,並有空間展示建築物歷史及強拆事件始末,第二層是供街坊使用的文娛場所。
至於復建方案,其一是採用懸挑結構,復建的民國建築幾乎鑲入日後發展的新建築物,地塊開發面積只減少二千多平方米,翠樺因此提出索償七千萬元。方案二則是復建的民國建築與日後發展的新建築物分離,但地塊開發面積減少了六千多平方米,翠樺索償額高達二億元。市規劃局雖選定方案二,但強調二億元只是翠樺自己提出的賠償額,非最終數額,有待進一步協商;該局又說,若翠樺無意繼續開發,將由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收地,地塊會用來起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