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不焚化,可又沒地方處置,堆填區擴建,政府揚言立會復會後一定再提。近日也不斷出招,除了加強地區溝通,增加優化社區設施,研究如何補貼回收業者等,更借民調打民意牌,顯示認同擴建的佔社會多數,一切似乎漸有起色,就等立會復會。但屋漏偏逢連夜雨,又爆出打鼓嶺堆填區的污水池滲漏,污染附近河川,話口未完,卻被揭連屯門堆填區都試過溢漏。原來的都未打理好還說擴建,地區反對者自然又有激烈抗爭的理由。
垃圾如何處理,環境局陷困境,眼下除了擴建已無他法。要說服地區居民,不可能光喊「共同承擔」一類口號,溝通、優化、補貼等措施固然要考慮,但居民憂心的不只是擴建,更想知要堆填、擴建到何時?地區厭惡性設施不應該無了期運作,也不可能無限量擴建,環境局就算不承諾堆填區何時關閉,也應承諾這是最後一次;即是說要提出長遠解決垃圾問題的方案,而不是只顧眼前過關。
擴建案再上立會,便應同時提出較完備的焚化爐上馬和源頭減廢方案。特區地小,垃圾堆填加焚化勢在必行,如何實行源頭減廢,是特區行政一大考驗。台北經驗,市民要向政府購買指定垃圾袋,於指定時間地點由垃圾車收取。源頭減廢就是用者自付原則,一是少製造垃圾,二是盡量將垃圾回收,除了丟垃圾要付費,更要求市民做好垃圾分類,於市民來說耗時耗錢耗力,要落實執行,除了居住環境的分別,也是市民素質的比較,況且人家愛台灣能付諸行動,特區施政卻走回頭路,一切還在口號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