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伊院醫生上訴 甩露械非禮罪

【本報訊】伊利沙伯醫院醫生蘇卓威(卅六歲)被指在一○年初至一一年中期間,在醫院當值時涉嫌先後非禮三名女護士及向其中二人「露械」,他在九龍城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三項非禮罪及兩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成立,判囚十六周。他不服定罪早前向高院上訴,法官昨裁定他上訴得直,撤銷全部定罪。控方表示要先研究判詞,始決定是否提出重審的申請。

擁男親友痛哭

上訴人蘇卓威在去年被判刑後,因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故未曾入獄服刑,他昨獲撤罪後在庭內激動得擁着男親友痛哭。法官判決指,控方認為整所醫院都屬公眾地方是不確,因只有電梯大堂及走廊屬公地,而巿民無權隨意出入的病房或其他房間則不算。因此上訴人事發時在員工休息室、病房護士的站崗中「露械」,不屬在「公眾地方」有違公德,加上未有被最少兩名其他在場人士看見的控罪元素,故定罪應被推翻。法官又指,上訴人被指在病人或同事在場下非禮三名女護士,情況屬不尋常;而且其中兩事主啞忍一段時間才報警,亦不排除三名事主的證供曾互受影響,故非禮罪也應撤銷。

案件編號:HCMA 2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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