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強制驗窗計劃於去年六月底起動,每年揀選近六千幢樓齡達十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進行窗戶檢驗及修葺工程,並在目標樓宇張貼驗窗通知。不過,近日有市民發現通知信並無部門印章及聯絡資料,質疑信件出處,擬聯絡了解卻不得要領。立法會議員炮轟屋宇署處事粗疏,易讓不法之徒藉漏洞牟利,要求盡快糾正。
在強制驗窗計劃下,凡被揀選的目標樓宇法團與業主皆會接獲屋宇署發出之法定通知,業主須於半年內委託合資格人士完成檢驗窗戶及修葺工程。屯門鹿苑為強制驗窗計劃目標樓宇之一,屋宇署於今年六月在該苑各單位門外及地下大堂張貼通告,但業主陳先生卻發現信件上並無部門印章及聯絡資料,「連屋宇署嘅標誌都冇,都唔知會唔會係裝修公司兜生意,扮政府部門出信?」陳指早前曾有人借屋宇署之名,指住戶需清拆僭建物代裝修公司兜生意,擔心再次有人魚目混珠假扮部門出信斂財。
屋宇署發言人證實,今年六月向鹿苑發出強制驗窗法定通知,文件由建築事務監督授權該署簽發,屬有效法定文件,毋須蓋上印章,又指文件已提供獲署方委聘的顧問公司職員及該署職員的聯絡電話等資料。發言人又說,除於受影響樓宇張貼法定通知外,亦會以掛號及平郵方式送出法定通知及說明信件至業主之註冊地址及住處。
「明明冇聯絡資料又話有,分明擘大眼講大話!」陳先生指接獲通知後一直茫無頭緒,直至一個月後才收到掛號信件,批評屋宇署未有細心考慮居民感受及需要。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斥屋宇署否認未有提供聯絡資料的指摘,反映官僚作風未改,「居民最關心(信件)係咪正式嘅政府通知,就算有問題都可以好快搵到部門聯絡,但屋宇署依家咁做好容易會有漏洞,有機會畀有企圖做生意嘅人利用,應該即刻糾正錯誤!」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指出,現時法律上未有就「法定文件」一詞下定義,認為屋宇署現有做法未盡完善,文件內容亦易令人混淆,「冇標誌冇印章嘅話,市民有權懷疑唔係政府發出嘅通知!」梁指假如市民有所懷疑,應致電屋宇署熱線電話查詢及了解。
記者:陳倩儀、攝影:楊育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