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童扮女仔搞網騙

十歲「網上小騙徒」facebook賣玩具,呃九歲女童二百元被捕!牛頭角一名「人細鬼大」的小四男生,六月在fb上「扮女仔」認識同為日本動漫《星光少女》擁躉的女童,期間有人得悉女童收集該動漫的「星光寶石」,遂聲稱有十二件玩具可出售,雙方議價後以二百元成交,並交換通訊地址。不過,女童寄出現金後卻遲遲未收貨,其母懷疑女兒受騙,前晚直踩「賊賣家」所留的真地址及報案,警員上門始揭發賣家為男兒身,將他拘捕帶署,其父對兒子「呃女仔」大感錯愕,嘆謂:「都唔清楚細路仔啲嘢……」

涉嫌詐騙被捕的男童姓陳,為家中獨子,與父母居住在樂華南邨喜華樓一單位。據街坊透露,陳一家已遷入上址六年,其父需夜更工作,母親由內地來港,亦需出外工作。陳童酷愛日本卡通動漫,尤其是《星光少女》,在facebook不時上載該卡通人物的照片作為大頭或封面照,早前還加入數個該動漫的群組,當中可進行物品交換或買賣。消息透露,陳童在六月自稱是女生認識一名志同道合的姓何女童。何女熱衷收集《星光少女》的心型「星光寶石」及一系列星系商品,雙方甚為投契。

收錢唔交貨 女童母上門問罪報警

期間,有人向何女聲稱有十一件「星光寶石」及一張遊戲卡出售,何女不虞有詐,表示有意購買,並諮詢其姓徐(四十五歲)母親意見,雙方在本月十八日達成協議,當時徐提議當面交收但遭拒絕,最後以郵寄方式交收,並交換通訊地址。何女上周一(十九日)寄出二百元現金,賣家兩日後稱已收到款項,並聲稱翌日中午會將玩具寄出。豈料,何女至前日仍未收貨,期間徐多次致電賣家但無果,遂根據賣方留給女兒的住址,前晚八時許前往其樂華南邨喜華樓,並報警求助。

「冇諗過要寄畀佢」 男童涉詐騙被捕

警方其後上門調查,始發現賣家竟為男兒身,有人報稱:「冇諗過要寄畀佢!」又表示已將款項花光,警方經初步調查後,以涉嫌詐騙罪將涉案男童拘捕,他在母親陪同帶返警署,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男童被扣查後已獲准保釋候查,需於下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徐事後坦言「唔想搞大件事」,只希望男童父母得悉兒子犯錯事。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十歲以下的小童在法律上被視為無犯罪意圖,故警方無法落案起訴,惟十歲或以上則有機會被起訴,交由兒童法庭處理,一旦行騙罪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處監禁十四年。不過,若涉案小童只是初犯,且有悔意及認罪,警方或會行使酌情權,安排涉案小童接受警司警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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