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大樓」不但有鳳姐進駐,還涉嫌經營無牌賓館,有多重身份的陳先生,除指套房可月租外,更可每次八日短期出租,有違旅館業條例之嫌。保險界人士直指,入住無牌賓館毫無保障,若遇意外,租客難以索償。
「可以斷日計,至少要租八日,但八日比月租貴。」陳指宿舍本以月租形式出租,但記者問及能否以日租形式租用,陳隨即表示可以,但日租價錢需再作商議。
根據《旅館業條例》,任何處所在連續二十八日以下提供收費住宿,必須領取旅館牌照。民政事務署發言人表示,根據該署牌照處的紀錄,該大廈未領有旅館牌照,亦未有接獲上址相關申請。牌照處將會跟進此個案,一經定罪最高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絕對係危險,唔單止人身安全,更加無保險公司肯賠。」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發生事故時,除非能證實是意外,否則入住無牌賓館,租客難以向保險公司索償,「租客租邊度都好,最緊要睇吓佢有無牌照同保險,萬一有咩事發生都仲有機會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