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旺角一幢大廈以「學生宿舍大樓」作招徠,聲稱租予大學生作宿舍,但內裏裝修卻滿布粉紅色霓虹光管、「鐘仔」、獨立閉路電視等,格局與「一樓一」無異,每間約一百平方呎的劏房月租高達六千元。然而,「學生宿舍大樓」將有鳳姐進駐,加上業主為求盡早將單位租出,讓租客以日租形式試租,涉嫌違反《旅館業條例》,令「學生宿舍大樓」更加龍蛇混雜!
「十六間大套房,全新裝修,月租六千元,即可入住。」該幢位於砵蘭街的「學生宿舍大樓」日前大賣廣告,以傢俬電器齊全、免費無線上網作招徠,吸引大學生租住。樓高五層的大廈,對面正是有不少鳳姐聚集的砵蘭街休憩處,附近鳳樓林立。由於新裝修,該大廈外牆簇新,地舖因裝修而圍封,而一樓是辦公室,其餘四層均是「宿舍」,每層有四間約一百平方呎的套房,設有床、衣櫃及獨立洗手間。
本報男記者佯裝大學生前往「睇樓」,帶領參觀的男職員陳先生聲稱,業主是居於澳洲的商家,他與另一名自稱是裝修工人的胡先生是「代辦業主」。他指因業主有見近日市場缺乏大學生宿舍,故將大廈改裝成宿舍出租,「二、三樓就租畀男仔,四、五樓就係女仔。」陳稱,業主在窩打老道亦有一幢由三十多個單位改裝成的學生宿舍。
此時,另一職員胡先生又插嘴說:「你哋到時有朋友嚟暫住,都要同我哋講聲,唔想搞出事,我哋唔會亂租畀人,租客愈淳樸愈好。」他聲稱已有八間套房租予大學生。
雖然說得正派,但當記者步入「宿舍」,光管一開,燈光竟是粉紅色。記者感到驚訝,陳隨即安撫,「(裝修)師傅亂咁買光管,隨便拎嚟用,正式入嚟住嗰時會變番白燈。」但記者發現,四層走廊燈同樣是粉紅色光管,而且每間房間外都裝有紅色顯示燈及閉路電視裝置,設施與鳳樓相近。
記者追問為何會有此設備,陳只說為「確保安全」,更拍心口指無問題,落力游說記者盡快簽租約。
然而,本報女記者佯裝鳳姐前往該幢大廈租單位接客時,陳則化身為業主的兒子,對「學生宿舍大樓」隻字不提。陳指,父親在油尖旺有數十個場,今次招租的是「新場」,剛有八名鳳姐已租下其中兩層單位,「呢條街全部都做馬檻,啲場我哋睇過晒無問題,你哋放心啦。」他稱,近日加裝粉紅色燈飾在走廊,目的是為鳳姐吸引更多客源。
「呢度競爭唔會好大,你鍾意嘅可以同啲姊妹耐唔耐換樓層做生意。」陳指可加裝無線上網,讓鳳姐尋找客源,至於內部裝修亦可改變,「可以自己揀燈,唔鍾意粉紅色的話,藍色都得。」
油尖旺區議員許德亮指,首次聽聞鳳樓以學生宿舍為名作招徠,「佢哋(大學生)唔識搵真係好易搵錯,都驚愈來愈多鳳樓用呢啲方法去引誘啲少女做不道德交易。」
對於校內學生被指租住該幢大廈,有關大學發言人表示,因新生尚未入學,暫未有申請宿位的整體人數,而未能入住大學宿舍的非本地學生會租住校外住處,校方將於開學後調查他們校外住宿情況。
記者表明身份向陳查詢,陳起初堅稱並沒有把「學生宿舍大樓」同時出租予鳳姐,只是單純租予學生,惟其後又指是出租作住宅及辦公室之用,「依家無租畀學生,一間都無,我全部包晒畀人(地產)出租」,他亦多次表示業主立案法團在單位正式出租前曾開會表明不會出租予鳳姐,更主動提到,上址光管全是白色,之前粉紅色只是師傅裝錯,強調自己是業主親友,且從未帶人睇樓。
屋署巡視發現有劏房
屋宇署發言人稱,署方已派員視察,發現上址二字樓至五字樓分別有四個分間單位為劏房,經該署評估,有關樓宇結構沒有明顯危險,亦未有阻塞走火通道或引致樓宇衞生問題。
圖:專案組
文:周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