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約三十名郵政署外判保安員不滿外判商在服務合約完結後的續約安排混亂,協助員工的工會指,外判商與郵政署的服務合約下月一日完結,但外判商遲遲未向員工交代新工作安排及續約事宜,質疑公司藉此令員工感到徬徨而自動辭職轉往新公司工作,欲逃避向員工支付遣散費及一個月代通知金。
受影響的保安員於郵政署轄下中環郵政總局及紅磡國際郵件中心工作,年資二至七年不等,外判商為衞達保安有限公司。保安員林先生指,本月廿一日突收到一間新外判保安公司向員工派發求職申請表,始驚悉有關保安服務合約即將更換外判商,但員工並無收到衞達通知續約或新工作安排。職工盟轄下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幹事李樂庭指,工會介入後,衞達始在本周初向員工表示,合約完結後可調往其他工作崗位。李質疑衞達採取不通知、不遣散態度,想令保安員自行辭職,以逃避遣散責任。
衞達回應指,收到與郵政局保安服務合約終止通知後,已即時與員工會面,根據合約向員工派發調派崗位通知,員工薪酬、福利、工時均不變,年資亦會繼續計算,又指公司仍需大量保安人手,強調與客戶的服務合約更改不會影響員工與公司的僱傭關係。
香港郵政發言人與勞工處均已聯絡各方了解事件。至於僱員有否獲遣散費權利,勞工處指須視乎僱傭條例規定、僱傭合約條款,以及個案實際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