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區議會若要到其他地區開會,固然可笑,但黃大仙區議會實在「命途坎坷」,原設在建於七十年代的新蒲崗政府合署內的辦事處,當年已因可供開會的地方面積細少,僅容約三十人,但區議員有三十一人,加上有政府官員與會,令陣容更鼎盛,故當年每次舉行區議會大會,均要借用黃大仙祠鳳鳴樓的地方開會,在黃大仙「見證」下共商社會事務,別具特色。
新蒲崗政府合署大樓於二○○一年停用前,黃大仙區議會便是設於此大樓內。區議員許錦成憶述當年區議會每兩個月舉行一次大會,每次「好大陣仗」,「民政事務處嘅同事要預早搬晒啲枱、櫈同咪過去,加埋畀啲市民坐嘅位,要成百幾張櫈同枱,仲有水等等,之後又要搬返嚟,好大工程。」
他指○一年搬往黃大仙龍翔辦公大樓後,區議會及民政處的辦公室佔地兩層,面積達一千三百六十九平方米,地方十分闊落,舉行區議會大會也毋須再借用黃大仙祠的地方。不過,他想不到原來新辦公室純屬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