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錯字連篇 法治兒戲

小學生寫錯字尚可原諒,成年人寫錯字難以饒恕,要是堂堂法院寫錯字,不能接受的程度更甚矣,因為後果實在堪憂。假設法院馮京作馬涼,把無辜的馮京視作有罪的馬涼,豈不是又多了一宗六月飛霜的冤案?

非常不幸地,廣東雲浮市雲安縣有一份法院文書,竟然出現一百二十八處錯誤,在一宗交通事故之中不但把事主的姓氏搞錯了,還將事主寫成是其子女的丈夫。簡言之,錯字連篇,身份有誤。到頭來事主幽其一默,向雲安縣人民法院送贈牌匾,上書「史上最粗心法院」。

法院是執行法治的權力機關,牽涉黎民百姓的生死禍福,一字一句皆分量十足,怎麼可能出現錯別字的呢?雲安縣人民法院的錯處居然超過一百處,不禁讓人感到唏噓不已,神州大地所謂依法治國是何等的兒戲!

世光痞人我天馬行空幻想力非常豐富,腦海浮現一個極之荒誕的場景。若然法院繼續錯字連篇兒戲下去,說不定被喻為「中國官場世紀大審判」的官司變成鬧劇,受審的明明是涉嫌貪污腐敗和濫用職權的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頂證他的是其妻谷開來,馮京作馬涼的法院文書卻以「阿來頂證阿來、阿來反擊阿來」的寫法來把案情一一闡述之,結果一錯再錯謬誤頻頻的情況之下,法院把證人谷開來定罪,被告薄熙來則重獲自由。

法治的公正性必須建基於真實性,如果連事主的真實身份也糊裏糊塗張冠李戴,巴望中國走上一條邁向法治的康莊大道,恰似緣木求魚而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