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刑期囚14年
一○年,一名青年以偽造大學及財務專業資格證書,覓得財務顧問職位,但最終被公司揭發造假而被捕,被判囚三十三個月;亦曾有老師於去年十二月從網上購入虛假大學碩士畢業證書,成功獲得學校聘用,但其後被教育局揭發偽造證書,被判入獄十二周。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在知情的情況下從網上購入虛假證書,已是管有一張偽造文書,已屬違法,「就算你話管有,但無用到,都唔可以做抗辯理由」。
他亦指,使用虛假文書亦屬違法,如使用虛假文書而獲取工作職位,最終被揭發,更是嚴重罪行,將被控欺詐罪,最高刑罰判監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