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不廢惡法難保幼女

內地一本周刊的封面故事《少女之殤》說:「我們的成人社會,沒能保護好少女……名為『公僕』的官員和名為『為人師表』的公職人員,頻頻成為伸向少女的黑手。他們喪失了禮義廉恥,猥褻性侵未成年人,彷彿他們從未有女兒或親人。」

最近發生在江西省瑞昌市的禽獸淫師性侵幼女案,實在令人髮指。該市一名六旬小學教師,被指以批改作業或者背書為名,多次將班上七名小二女學生,叫到教室後排或休息房間進行猥褻,其中六人更因而染上性病。有家長稱,事發後有市領導跟他們接觸要求私了,但遭家長拒絕。

這是個甚麼世界?對於淫狼教師、禽獸校長,若然還姑息養奸,任由「嫖宿幼女罪」變成惡法,那是道德的淪喪、大國的沉淪!

「嫖宿幼女罪」在一九九七年已設立,它在最初的幾年裏,波瀾不驚,遠離公眾視線。然而,隨着近年性侵幼女事件層出不窮,尤其是淫師、禽獸校長眾多,一再觸動為人父母的神經。「狼出沒注意」,十六年後,「嫖宿幼女罪」認定幼女有了性處置權,成為明目張膽的惡法,也令人感到其荒謬。

在量刑方面,「嫖宿幼女罪」的最高刑罰沒有死刑,而「強姦罪」在最嚴重的情況下是死刑,要被槍斃的。不少校長、教師、高官便是看準「嫖宿幼女罪」不具阻嚇力,故而走險犯淫。十多年前的惡法,至今仍在爭論廢存,使人感到法律在中國除了滯後,也未能因應實際環境加以修改。

有道是「治亂世用重典」,這麼多性侵幼女、少女案件,如果還不廢除「嫖宿幼女罪」,同時加入對性侵幼女者實施化學閹割、笞刑甚至判處死刑,所謂「實幹興邦」、「清新政風」,恐怕又要淪為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