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商人為官難經得起查

一年來,梁振英管治團隊中出事的那幾個人,其醜聞都和「經濟利益」有關。這些「經濟利益」,如果他們只是「個人」之身或商人之身,那就是他們自己的事,跟政府施政和公眾利益無關。然而,他們是高級官員或在政府決策機構擔任要職,那就不是他們個人的事,而是「公事」,一旦出了甚麼問題,公眾、媒體、議員、社會輿情就會追究到底,就會把政府施政和誠信拖進來拷問。

這幾個出事的人,除了麥齊光是退休高級公務員之外,餘者都是商界打滾多年之人。他們被梁振英重用進入政府辦事之前,其個人、家族在社會上的「經濟利益」錯綜複雜,五花八門,總之過了海就是神仙,大家都想多撈錢,投資也好,走法律縫隙也好,計到盡也好,都屬於「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這個「價值觀」也不只是商人如此,聲稱「服務社會和市民」的公務員也如此,所以才會有二十多年前麥齊光利用有關「漏洞」呃租津。當然,比起那些商人,麥齊光的「取之無道」是小巫見大巫也。然而,儘管如此,一旦當了問責高官「東窗事發」,就是大事、大醜聞,他必須下台,因為誠信破產,公眾會疑慮這樣的人若手握公權力,會不會幹出以權謀私、取之更加無道的壞事。

公務員出身的麥齊光尚且如此,商人出身的林奮強、張震遠、陳茂波等人一旦犯事,涉及的「經濟利益」更難以估量,而且不知背後還有多大的「黑洞」。因此,他們更不能留在政府管治團隊,留下他們,政府管治將絕無誠信可言,他們自己也終日坐在火爐上烤,於公於私都是災難。

最值得警醒的是,管治團隊、問責官員從商人那裏「求賢」可說相當危險,他們的經歷和底子通常經不起「為官」要求之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