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六歲女髮型學徒鄭嘉敏,於○九年十二月廿九日晚放工後,往男同事簡肇蔚位於元朗八鄉下輋村的住所淋浴,疑因石油氣熱水爐不合規格,導致她一氧化碳中毒身亡。死者的母親古運英其後興訟,向簡肇蔚、其父簡福祥及其叔父簡福民(單位業主)索償。高院在三名被告無抗辯的情況下,早前已裁定他們要為意外負責,昨下令三名被告要賠償近一百一十二萬元給原告。
案件編號:HCPI 20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