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數據中心服務商Equinix Hong Kong Limited(原告),入稟高院向香港商品交易所(被告)追討逾一百萬美元(約逾七百八十萬港元)服務費。
入稟狀指,原告在去年十二月至今年六月曾向被告提供服務,被告應在六月廿六日繳清約一百二十二萬美元費用,但被告只支付了十二萬美元費用,扣除九萬八千美元保證金後,被告仍拖欠原告逾一百萬美元款項,原告遂興訟向被告追討。
案件編號:HCA 153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