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申法援反雙非 拗上高院

【本報訊】申請法援竟拗到上高院!一名反雙非facebook群組的港女組員早前申請法援希望挑戰終審法院莊豐源案裁決,惟遭法律援助署拒絕,她提出上訴後,該署竟一度委派當年有份代表莊豐源的大狀就其法援申請作定奪,被法院裁定程序不公,命該署須另委大狀處理,但其後雙方再就新委的大狀人選有爭拗,法援署最終去信港女,表明會改交由高院司法常務官就有關法援申請作定奪,聆訊將於下月廿六日進行。群組強調有信心會獲批法援挑戰雙非居港權。

委莊豐源案大狀處理 被指不公

「反對內地孕婦來港產子!10萬人Like畀政府睇!」群組一名港女組員去年二月初申請法援,控告入境處及醫管局協助雙非嬰兒取得香港出世紙,希望以新案件、新裁決修正莊豐源案例,但法援署兩度拒絕申請,曾找來當年有份代表莊豐源一方的大律師郭瑞熙處理該案,組員遂上訴至高院,司法常務官指法援署尋求外界大律師意見時找來郭瑞熙,造成程序不公,裁定法援署要另委大律師處理申請。

但群組資深成員指,法援署上月另委的大狀亦提供拒絕申請的意見,群組亦就有關大狀人選提出質疑,故決定再提出上訴,該群組昨上載一封由法援署答覆申請法援的港女的信件,指「司法常務官處理你的法援上訴時,會取代本署的位份」,有群組成員質疑法援署「卸責」予高院裁決,又指有信心終會獲批法援,然後正式入稟挑戰○一年終審法院莊豐源案的裁決。

香港律師會副會長熊運信表示,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廿六條,司法常務官的裁決是法援申請上訴的最終決定,審理期間,申請人要提出上訴理據,法援署的代表亦要解釋拒絕申請的理由。而由司法常務官處理的法援上訴每年僅數宗。法援署回應時強調,有既定程序委派私人執業大律師就個別法援申請提供獨立意見,若申請人不滿決定,可按《法律援助條例》向高院司法常務官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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