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官員頻繁「失蹤」。今年初,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做工作報告時稱,五年來,檢察機關會同有關部門追繳贓款贓物計五百五十三億元,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六千二百二十人。而據中國社科院調研資料披露,從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以來,外逃黨政幹部、公安、司法幹部和國家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等,失蹤人員數目約萬六至萬八人,攜帶款項達八千億元人民幣。
雖然早在一九九九年,中辦就已下發文件,要求正縣(處)級以上幹部因公臨時出國,要辦理審批手續,要由單位填寫備案表,報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備案審核等。不過,眾所周知,內地經常空有條文而疏於監管執行,且財能通神,國法黨規多如天上星又有何用。此外,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些官員出逃前辦理了假的身份訊息等,深明「辦法總比困難多」的至理。
據稱,二○○二年十月消失的國電總經理高嚴,審計署○三年審計發現,國電國有資產因此流失四十六億元,而高嚴至少擁有三個不同名字的身份證、四本中國護照及一本港澳通行證。貪腐的高官看來都懂得「金蟬脫殼」。
內地捉貪官,除了網絡舉報、情婦反腐、看貪官的手錶,更有「君子報仇,十年未晚」的,死盯着害到自己雞毛鴨血的貪腐官員,自己搜集證據而將奸人繩之於法,如上海四名法官嫖妓被捉,便是鳴冤上訪不果者的傑作。
最近,又有反腐學者認為,公職人員出逃時,往往會把財產轉移境外,如此大批資金流動,銀行應該引起注意並向有關單位匯報,「銀行應該成為反腐敗的生力軍」;又有政協委員建議成立「公職人員名單管理」體系……依老朽看,反腐主要是領導的決心,老虎不打,蒼蠅自然出來飛舞。只要老虎入籠,百姓就知道「體制」已然建立,反腐必然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