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天文台決定不應受個人意志影響

上個星期颱風尤特襲港,天文台在周三凌晨掛起八號風球,直到下午一時四十分才將風球除下,幸而尤特沒有正面吹襲香港,破壞還不算嚴重。對上班一族來說,上午八號風球高掛代表多了半天的假期,但下午二時前除下八號風球,卻令上班族要趕回公司上班。根據現時的指引,在風球除下後兩小時內回到公司上班是大多數的做法,所以當風球在一時四十分除下時,市民需要在三時四十分前回到公司,若果下班時間是五時的話,也就是說市民大費周章的趕回公司,為的就是工作一小時多一點,不少人都對此很有意見。

指標客觀 具公信力

八號風球除下時,一時間交通還未回復正常,候車人龍處處。將心比己,要這麼麻煩趕上班,若果工作時數只是一小時多些,難免讓人不快,自然會將心中不快加諸在天文台身上。加上早上的半天假期,突然間又要上班,更令不滿之情加以發酵,責難之聲不絕於耳。有意見甚至表示,假如天文台體諒市民,大可在下午二時後才改變風球,現在太不近人情。

筆者也是上班族,但對這個希望天文台以人性化的作颱風訊號更改卻大大的不贊同。以人性化來作公共政策是應該的,因為公共政策影響的是市民大眾。公共政策不可能是鐵板一塊,而不去過問對市民的影響,可是颱風訊號更改本身是科學決定,不能將之和公共政策混為一談。科學決定的前提是基於客觀數據,而不是個別群體或是長官個人意志。颱風訊號制訂是科學決定,考慮的是颱風造成的自然環境影響,而這些影響都以客觀指標描述清楚,為的是有相同標準來制訂颱風訊號。

這個決定的好處是條件清晰,減少個人因素,加強公信力。假如颱風訊號是以人們上班影響來決定,當中的人為因素會令颱風訊號缺乏一致性,考慮的便不是自然災害對市民的風險有多大,條件模糊不清。這樣的後果對大眾也沒有好處,因為一些保險意外的保障是以特定風險作賠償基準,假如涉及颱風訊號的人為制訂問題,颱風中的傷亡很可能不獲保險受理,原因是人為因素並不在風險保障之內。

政府安排 以身作則

再者,一個我們時常掛在口邊的說法,就是要以好的制度來作公共政策,而不是單靠人治,制度好的決定儘管彈性不高,卻可避免人為的干預,而天文台的颱風訊號更不屬於公共政策範圍,所以更不應該以人的意願來制訂科學決定。

那麼,是否我們對颱風訊號除下後的交通混亂採取一個默然的接受?答案當然不是!儘管颱風訊號制訂是科學決定,可是在應對颱風訊號的政策指引卻是公共政策,有很大的討論空間。換言之,一時四十分除下風球沒有問題,但要員工花上混亂的安排趕回公司工作,才是問題所在。一些公司已有較彈性的安排,例如上班時數過少的話,則讓員工日後以加班形式補回來,從而減省勞資雙方的麻煩。這種安排說明,人們還是可以在嚴謹的科學決定中,找到人性化的處理方法,前提是尊重制訂,再以合理的方式來應對問題。

事實上,香港的經濟多樣化,不少工種已不再是準五時下班,天文台也不可能考慮所有工種的獨特情況,所以我們要確立天文台的科學決定的權威和客觀性,而真正要推行的則是人性化的政策處理。

政府作為香港最大的僱主,是時候以身作則,將颱風過後的工作安排作其他公司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