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積犯盜電盈客戶資料候判

【本報訊】電訊盈科一分店去年搬遷時,遺失廿六份客戶手提電話服務申請表,遭一名涉嫌盜用支票簿及獲准保釋的無業漢拾獲。他之後除向客戶索款外,又威脅要公開事件勒索電盈,更用申請表客戶信用卡資料,付自己七千多元電話費。電盈職員與他見面「講數」時,暗中錄了罪證而報警。被告昨在區院承認廿三項罪,還押至九月二日等候精神等報告始判刑。

有十一項案底的黃杜君(廿九歲)承認勒索、欺詐共十四罪及另九罪。去年五月電盈屯門市廣場分店搬舖,遺失廿六份客戶手機服務申請表。十月底被告向三客戶發短訊稱有他們申請表。一女客戶給予二百元換回申請表後向電盈投訴。

被告又致電給電盈分區經理,聲稱在拾獲有關申請表中,部分客戶取回申請表後都贈予「利是」或茶錢,而他已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和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經理與被告稍後見面,被告表明若事情鬧大,傳媒會得知事件,經理用電話偷錄雙方對話,其他職員偷拍被告。不久電盈法律顧問致電被告,被告威脅說:「如果PCCW識做,我就唔會亂講嘢……」

案件編號:DCCC 522、52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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