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正就《版權條例》修訂諮詢公眾,包括應否及如何豁免俗稱「惡搞」或「二次創作」的戲仿侵權行為,昨日在中央圖書館舉行公開論壇。
論壇有約八十人參加,二次創作權關注組代表阿靈指出,戲仿與二次創作有異,質疑政府為何只就豁免戲仿侵權立法,擔心定義不清會引起不必要訴訟,扼殺表達及創作自由。有市民指創意產業蓬勃的日本,亦允許「同人」漫畫愛好者改編原創漫畫再印製出售,質疑香港有否相關政策。有市民則擔心將政府宣傳品改圖諷刺政府,會被政府控告侵權。
香港版權關注組代表朱鳳梅強調,不論是二次創作還是純粹惡搞,都涉及原創人及版權持有人利益,應先取得他們授權,認為立法可同時保障雙方利益,為二次創作製造創作空間。知識產權署副署長梁家麗表示,修例建議「戲仿」一詞沿用外國司法區做法,以便香港將來可參考外國案例,她又指日本的同人產品多數貼有標籤,實際上已取得版權持有人授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黃福來強調,政府宣傳品不涉商業利益,過往亦無出現過政府控告網民侵權,市民毋須過分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