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前幹部虐貓案遭覆核刑期

【本報訊】曾在廣東肇慶任幹部的地盤男工,凌晨時分在公園內飲醉酒後,用尼龍繩勒緊一隻叫「衰仔」的流浪貓之頸部,繼而用繩來回拉扯又用木棍打貓頭,最終將「衰仔」活活勒死,並將貓屍放入膠袋遺棄長椅上,途人目擊報警將他拘捕。四十八歲被告安海周早前在荃灣法院被裁定虐畜罪成判監三個月,事後有愛護動物組織批評判刑過輕。而律政司刑事檢控科亦不服判決,早前已向原審裁判官申請刑期覆核,案件稍後處理。

被告被控今年五月卅日,於荃灣二陂坊公園內虐待貓兒致死。律政司發言人昨日表示,在八月三日即本案判刑翌日,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已根據《裁判官條例》,申請覆核原審裁判官判處被告的三個月刑期。

案件編號:TWCC 141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