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永亨銀行風險管理部女經理入職六天,便開始涉嫌盜取公司機密檔案,包括把逾萬名客戶借貸紀錄等個人資料,經互聯網上載至她個人電郵帳戶,然後儲存至她家中的手提電腦內,涉及銀行資料的電郵多達七百五十一封。永亨的資訊科技部同事發現她上網數據用量異乎尋常,向上司舉報揭發事件。女經理被控不誠實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開審。
卅三歲被告吳秋霞,被控去年七月九日至十月卅一日為獲益而不誠實取用電腦。案情指她在去年七月三日入職永亨後,簽署了保密承諾書。同任風險管理部經理一職的證人布奇敏供稱,被告曾向他借閱電腦檔案,聲稱作「個人發展」之用;布表示與被告「只會討論工作問題,但我唔會將檔案交畀佢」。
布又指被告提及過取得資料,是想「攞返去學習,方便去第二個地方做嘢,用番相類似嘅知識」。事後,布開啟過被告涉盜取的七百五十一封電郵,見內有牽涉高度機密的客戶資料,包括逾萬名大陸客戶的樓按紀錄等。
辯方盤問布時指,被告拿取資料只是為了方便工作及了解公司運作;布反駁指若被告涉盜取的公司資料,大部分都不涉及該方面的參考。永亨的高級保安經理陳漢波則指,在去年十月底留意到被告的上網數據不尋常,單日的輸出量已有1.33gb,大大高出正常的100mb,於是要求被告停止。
翌日他仍發現被告的輸出量達551mb,於是通知公司。永亨的人力資源經理郭淑嫺指,被告事發數天後自行撰「認錯書」招認事件,公司遂報警。案件押後九月九日續審,被告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ESCC 2124/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