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突然坦白騙錢男警緩刑

男警與妻子合謀為騙取受聘的家務助理四萬五千元,而訛稱妻子患癌,又游說對方出資買樓花等。警員夫婦早前在觀塘法院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立,裁判官昨於觀塘法院判刑時,質疑兩名被告在案發後拖延兩年仍未能還款。男被告遂在庭上「自爆」因好賭而未能還款,裁判官對他的「突然坦白」甚表受落,指他是有承擔的「男人大丈夫」,考慮他有抑鬱症及失去工作,輕判他入獄四個月但准緩刑兩年;反而女被告因多番騙取事主,被判即時入獄四個月。

男被告李曜匡(卅九歲)及女被告林美如(卅九歲)昨透過辯方律師求情,指男被告服務警隊廿五年,除了失去工作和宿舍外,相信亦會失去一百五十萬元長俸和退休金。

裁判官彭中屏判刑時直斥二人在案中態度迴避和行為可恥,毫無悔意,還款更淪為空談。彭官引述指,即使女事主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或執達吏上門追討,被告仍拒絕還款,裁判官質疑二人為何在兩年內仍未還款。

辯方律師起初支吾以對,稱首被告停職時月入僅一萬四千元,經濟拮据,期間彭官更三度休庭,要辯方向二人索取指示。

妻被判即時入獄四月

經過兩小時拉鋸之後,男被告終於「自爆」:「法官大人,係我爛賭!」並透露現時仍欠債廿萬元,但未有申請破產,希望可以重整財政狀況,並願把兩萬元保釋金用於還款。對於男被告突然坦白,彭官謂:「我欣賞男人大丈夫……講出嚟……坦白啲!」

鑑於事主蒙受損失,官最終頒下賠償令,指在扣除保釋金後,兩被告需在九個月內償還二萬五千元餘款。而女被告被判即時入獄四個月。

兩被告被控在一○年四月至十一月廿五日間,先向女事主賴碧雲訛稱代投資賣屯門一個預售物業,而騙款三萬元;再向賴訛稱女被告需接受手術,而騙取一萬五千元手術按金。

案件編號:KTCC 66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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