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決告《蘋果》《爽報》 促判兩總編監禁

壹傳媒集團旗下的《蘋果日報》及《爽報》,於今年三月大角咀懷疑弒親倫常命案進入司法程序、死者幼子周凱亮被落案控告謀殺後,在頭版刊登被告羈押期間的訪問,可能干擾將來刑事審訊。律政司經過逾兩個月準備後,前日正式採取法律行動,入稟高院控告兩報及其總編輯藐視法庭。律政司要求法庭針對兩報的出版公司及總編輯發出交付羈押令,向他們施以罰款,並判處兩名總編輯監禁。

是否妨礙司法公正尚在調查

律政司早前分別循藐視法庭及妨礙司法公正兩方面審視涉案兩報報道內容,由於兩報涉嫌藐視法庭相對較易處理,故今次先就藐視法庭控罪展開法律程序;至於兩報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牽涉的問題則較複雜,現階段尚未完成調查,據悉,律政司正了解兩報的記者曾否違法妨礙司法公正。

是次藐視法庭案申請人為律政司司長,他前日向高院存入兩份交付羈押令申請書,其中一份針對《爽報》的持有與出版公司爽報有限公司、及其總編輯李彭基;另一份則涉及《蘋果日報》的持有與出版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以及其總編輯張劍虹(以下合稱被告)。

登頭版拍片 面臨罰款及刑責

申請人指,上述被告在今年三月二十日,分別在《爽報》及《蘋果日報》刊登報道,內容涉及一宗牽涉兩名疑犯、正等候審訊的雙重謀殺案,而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及張劍虹,更在《蘋果日報》之網站上載一段與該案有關的錄影片段。申請人認為被告刊登上述報道及錄影片段,已屬藐視法庭,要求高院向被告頒發交付羈押令,向被告施以罰款外,更要求將兩報的總編輯交付監獄羈押。申請人亦要求無論申請結果如何,其訟費都要由被告全數支付。

申請書提及的謀殺案,為今年三月發生的大角咀懷疑弒親倫常案,兩名死者為周榮基、蕭月兒夫婦。警方事後拘捕兩人的廿九歲兒子周凱亮及其卅五歲朋友謝臻麒,同月十七日控以謀殺罪,周翌日提堂後被下令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蘋果日報》及《爽報》其後派出記者到小欖採訪他,兩報同於三月二十日以頭版篇幅及於網站上載片段,大肆報道訪問內容,當中涉及案情及犯案動機。此案將於今年八月二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交付高院審訊的程序。

報道出街兩個月後,律政司今年五月廿三日向被告發信,指他們派記者訪問周凱亮並作報道,有可能藐視法庭,要求他們作書面解釋。據悉被告之後有五星期時間解釋。至前日律政司終於入稟,正式控告被告。

案件編號:HCMP 1851&185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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