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劏房合法化

對劏房現象不應大驚小怪;除貧困戶,包括新移民,正在等待或輪候上公屋者以外,不少的劏房戶是單身人士,部分甚至另有住所。住劏房只為了方便上班或上學,前者多在市區中心附近,後者則聚集於大學的周邊地區。

不少國際大都會都有同類的劏房。如東京,甚至一些微型住房比劏房更差:六個榻榻米,沒廚房。不少上班族在郊區有住房,但為上班方便,在東京山手線的中心區內另租這樣的劏房,一星期住五天,周末回家。有些大都會的Studio,也屬劏房,只是面積較大。

這些微型住房的存在價值,反映着都市中心區的高昂樓價,以及就業集中於中心區,從住宅區到中心區交通的費用與時間不少,即使特區政府廣建公屋居屋,市區周邊仍然會有劏房。除非在市中心區多建公屋居屋,但土地有限,成本高昂,不是可行之策。市區中心區只能擇地少量建公屋居屋,以達混合社區的目標。

解決市區中心區需求的劏房,方法並不難。政府要做的是把劏房規範化監管,定出嚴格安全標準,讓業主遵從。由於市場需求大,在合法規管下,應該有不少市區內的舊樓會改裝成為劏房。例如港島的中上環、灣仔等地區。合法劏房的出現會把非法的劏房排斥掉,消除不安全的隱憂。同時既方便中區的上班族,也使舊樓業主多增收入,一舉三得。

對劏房定下標準進行規管遠勝於取締劏房,因為劏房存在有着實際的市場需求;取締不易,執法成本也高,倒不如將之合法化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