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制度須檢討 私隱豈是擋箭牌

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曾有金句:「做男人要有膊頭,做公職要有腰骨。」聽起來擲地有聲,事實卻恰恰相反,香江政壇充斥軟殼類動物,做男人沒有膊頭,做公職沒有腰骨,一個又一個不是躲在女人背後,就是將妻子推上前台,唐英年如此,曾蔭權如此,現任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亦如此。

人如其名,陳茂波上任不足一年已惹來經營劏房、醉駕連場風波,近日又捲入「囤地」居奇爭議,被指家族在新界擁有三塊地皮,可受惠於他主催的新界東北發展計劃。而陳茂波處理危機的手法,與上次處理劏房爭議如出一轍,不是一力承擔,而是將責任推給妻子,指地皮由妻子家族公司持有,現已出售;他還強調行會申報制度並不包括成員配偶,因此上任後未及時申報並不違規。港府高層亦力撐陳茂波的做法完全符合現有申報制度,但承認制度有改善的空間,是否將申報範圍擴大到家人及外家,有待進一步檢討。

囤地風波不僅令陳茂波所剩無幾的民望雪上加霜,亦打擊港府的施政誠信,更凸顯行會申報制度存在重大漏洞。現行制度下,只要從政者將敏感利益轉至配偶及親戚名下,就可以避過申報。不少人還使用在海外註冊空殼公司的方式,通過複雜的股權變動掩人耳目,令申報制度形同虛設,也屢屢引起官商勾結的質疑。正如有退休官員指出,市民目前對官員的誠信要求較高,毋須申報配偶利益是不合時宜。

權利有多大,責任就有多大,行會成員及問責官員有身份有地位有權力,公眾要求擴大利益申報範圍,一點都不過分,檢討現行申報機制堵塞漏洞,已是當務之急。有人以保護家人私隱為由反對擴大申報範圍,根本站不住腳。官員掌握公權力,一舉一動都涉及公眾利益,如果不坦坦蕩蕩地申報,將一切攤到陽光下,很難不引起以權謀私、利益輸送的質疑。前朝曾蔭權政府的慳電膽優惠券計劃胎死腹中,不就是被批評「益親家」嗎?事實上,將配偶等家人納入申報範圍是大勢所趨,連內地政府也已要求黨政官員必須申報直系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的職業等,號稱法治之區的香港竟然遠遠落後,真是咄咄怪事。

當然,高官申報制度須檢討,議員申報制度也應一視同仁。不少議員口口聲聲為民喉舌,批評官員義正辭嚴,頭頭是道,對待自己卻往往是另一套標準,如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被揭發多年沒有申報持有七家公司股份,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亦捲入「黨產」、「私產」不分醜聞。己身不正,何以正人,立法會負責監察政府,議員必須以身作則,從嚴要求,否則就沒有說服力。

總而言之,檢討過時的申報制度是民心所向,不能再拖。心底無私天地寬,從政者只要行得正、企得正,又何必擔心擴大申報範圍?以私隱作擋箭牌,根本是無私顯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