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落難廠家女廁打劫

【本報訊】曾於內地開設毛衣廠的中年漢,因九七年金融風暴而生意失敗,要轉任地盤散工,他去年中聲稱身上只有九元八角,無錢乘車到元朗地盤開工,竟手持鎅刀及潤滑劑噴霧到美孚一間酒樓女廁匿藏,打劫兩名入廁所女茶客,並用噴霧劑噴向對方,惟逃走時被保安員及其中一名女事主的丈夫擒獲。被告昨於高院承認搶劫及企圖搶劫兩罪,被判監四年半。

用潤滑噴霧劑襲女客

五十四歲被告譚華彩,承認於去年七月廿九日在美孚新邨陶源酒家女廁內行劫王美玲,並劫去她現金及證件等價值五千三百二十元的財物,及於同日同地點企圖行劫王安純。被告七六年曾因非法入境被法庭判罰款四百元。

辯方求情指,已婚被告曾任酒樓部長及毛衣廠廠長,自九二年起在內地開設毛衣廠,最高峰時約有百多名員工,但九七年金融風暴令毛衣廠倒閉,被告自此便有夢遊、失眠及抑鬱等徵狀。辯方指被告案發時任地盤散工,當時因要轉車到元朗地盤開工,但身上只有九元八角,故才打劫用作車費,並非有預謀犯案,而被告因工作需要才帶着潤滑劑噴霧。

案件編號:HCCC 4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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