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有病看病,乃天經地義,但若心智正常卻被強行送進瘋人院,那就令人匪夷所思。
近日,曾遭「被精神病」迫害的河南周口市農婦吳春霞,起訴當地公安局行政違法一案在河南省高級法院開庭審理,訪民「被迫為瘋」悲劇再次引發社會人士的關注。
吳春霞是小橋高莊村民,只因家務和村務糾紛上訪,而被當局視為維穩對象,當地公安機關更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辦理手續的情況下,就將吳春霞帶走並拘留十日,隨後又將其關進河南省精神病院,明顯是知法違法。成了「瘋子」後,吳春霞被勒令「禁止外出,禁止探視」,更被「治得生不如死」長達一百三十二天。 公權機關肩負國家賦予的行政執法權力,本應依法維護百姓權利,但當地公安、政府卻以民為敵,肆意剝奪公民自由,把訪民當瘋子,把精神病院當作維穩場所,簡直倒行逆施、無法無天。
近年訪民被關進精神病院屢見不鮮,遼寧豬販「被精神病」,深圳護士「被精神病」,還有「王敏案」、「徐武案」、「徐林東案」、「朱金紅案」不一而足。在內地,但凡百姓上訪維權,就有可能被當作瘋子,強行送院「治療」。據統計,中國精神病院中,約有七成多病人為「非自願性住院」,其中好端端被關進瘋人院的訪民究竟有多少,只能含淚問蒼天。
更令人不齒的是,甘肅一名上訪女子在北京被信訪辦官員騙姦後,不但追討公道不成,反被地方當局關進精神病院,受盡折磨。河南農民徐林東因替鄰居打抱不平赴京上訪,結果被鎮政府抓回投入精神病院,一關六年半,期間被電擊五十五次,兩次逃跑,幾度自殺。山東訪民孫法武關進「瘋人院」後,連母親病危也不許見最後一面,直到苦苦哀求並簽下「不再上訪」的保證書後,才被允許回家葬母。當局如此心狠手辣,殘害百姓,完全背離了「人民政府為人民」的宗旨。
今年五月開始實施的國家《精神衞生法》規定,精神病的治療原則首先必須是自願,其次強制治療者也僅限於「已經發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危險」的病人。問題是神州受害的訪民都是心智正常的人,他們不過是蒙冤上訪,要討回公道,卻被當局視為眼中釘,並以莫須有的「偏執性精神障礙」為藉口,被迫與瘋人為伍。
吳春霞初入瘋人院時,身體和精神狀況一切正常,她出示的病例顯示,當時醫院記錄的病因竟是「反覆告狀三年」。徐林東的病例也是「意識清、儀表整,對時間、地點、人物回答準確無誤」,如此思路清晰,誰能相信徐林東是個瘋子?近日沉冤得雪的浙江老婦詹現方,省高院的判決亦證明其所謂「偏執型精神病」,完全子虛烏有,而是當地公安的胡作非為。但令人心寒的是,如今「被精神病」已淪為當局非法維穩和殘害訪民的專政工具。
電影《飛越瘋人院》的悲劇之所以在神州大地不斷上演,歸根結柢是當局「穩定壓倒一切」。為了維穩久安,扼殺訪民可以不擇手段,可以為所欲為,如此踐踏人權,實乃國家法治之恥!當下,中共正在進行黨內整風,當局應將那些殘民以逞的瘋官統統送進精神病院,「吃吃藥、治治病」,才能整肅法紀、撥亂反正,否則,「瘋政」不改,一個吳春霞「正常」了,更多訪民還將被迫成瘋,苦海無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