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掀起反腐之風,實名舉報再記一功,波及香港老牌中資企業華潤集團。官方新華社旗下《經濟參考報》首席記者王文志指出,經過半年調查掌握確鑿證據,決定在微博揭穿華潤的醜聞,實名舉報該集團董事長宋林涉嫌巨額貪腐。由於華潤集團發表措辭強硬的聲明回應,把實名舉報形容為「惡意誹謗」,於是乎世光痞人我不禁產生一個疑問,莫非一切指控都是真的?
姑勿論指控孰真孰假,事件還有待進一步調查,有一點必須指出的是,中國式實名舉報喜中見悲,而且悲哀的成分始終較多。首先,舉報人既然是記者,為甚麼不堂堂正正在所屬的傳媒單位撰文揭發之?何解非要在自己個人的微博撕破人家的畫皮不可?這就足以說明,國內傳媒毫無新聞自由可言,揭發真相的文章一經審查,說不定根本沒有大白於天下的機會,湮沒在廢紙堆了。
其次悲哀的是,記者在自己個人的微博實名舉報,等於暴露於人家報復的刀鋒口。香港肅貪倡廉一向的做法是「廉署保密、密密實實」,用意就是保障舉報人免受危險,向廉署舉報固然是實名,對外則是不公開的匿名。內地的實名舉報卻是尊姓大名公告天下,不文明也。
以記者的身份實名舉報還好一點,畢竟被舉報的腐敗分子有可能投鼠忌器,不太敢於傷害受到廣大關注的記者,要是實名舉報的是名不見經傳的普通平民,誰可確保其人身安全呢?財雄勢大者殺人滅口怎麼辦?
反腐當然是應該的,可是舉報制度有必要好好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