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香第二代接班人 遭大股東追近千萬貨款

【本報訊】以老婆餅馳名的元朗恆香老餅家最近再發生董事間的民事紛爭,恆香大股東以公司名義昨入稟高院指控恆香第二代接班人兼公司董事蔡植生。蔡被指在過去五年間,向公司取貨到他上水的店舖售賣,但累積達九百五十多萬元的貨款一直未清繳之餘,另向公司借款廿五萬元。公司因此由今年起停止向蔡供貨,並明令禁止蔡使用「恆香老餅家」招牌;惟蔡被指仍繼續售賣使用「恆香」商標但非來自公司的食品。公司因此興訟追討貨款之餘,亦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蔡出售上述侵權貨品。

被指侵權誤導公眾

原告恆香老餅家有限公司,被告蔡植生。法庭文件顯示,今次訴訟的入稟狀是由前年加入成為原告大股東及董事的品味一族飲食集團有限公司代表簽署,至於被告蔡植生則是恆香兩名創辦人之一蔡火財的孫兒,另一創辦人是鄭煜文。

原告指自二○○○年起便向被告提供老婆餅等各類食品,供被告在上水龍琛路的店出售。被告亦透過招牌及店舖陳設等方法,對外宣稱上水店是原告分店或獲授權代理原告的食品。惟被告被指由○七年十月至去年底取去原告共值九百五十八萬多元的貨品,原告則共發出一千九百多張發票,但被告至今對發票分毫未付。此外,原告亦曾借款廿五萬元予被告,故原告現一併追討被告共近千萬元欠款。

原告今年初停止供貨予被告,並發律師信禁止被告繼續聲稱其上水店是原告分店或授權代理商,惟被告被指仍誤導公眾,自稱仍代理原告食品及使用原告商標,故原告要求法庭禁制被告的侵權行為,及要被告賠償原告的損失。記者昨往被告的上水店舖,發現該店仍掛上「代理元朗恆香老餅家」的字句,產品亦有原告商標。員工指蔡植生不在店內,亦不知道訴訟的事。

案件編號: HCA 132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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