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華潤電力小股東委託的代表律師昨在北京舉行維權記者會,他們指,潤電二○一○年以逾百億元(人民幣‧下同)收購山西煤礦等十個資產,有關涉訟的資產有法律瑕疵,又指與《經濟參考報》首席記者王文志沒有任何關係,但小股東查證過相關煤礦設施,情況和媒體報道差不多,要求中紀委及本港的監管機構介入調查。
代表六名華潤電力小股東的內地律師陳若劍表示,該案件起訴包括宋林等廿多名在內的現任及前任董事,解釋收購協議於一○年簽訂,但協議內兩個煤礦,探礦權證在簽約前已過期,認為有關交易是由董事會審批,無論是香港及內地法律,作為上市公司董事,通過有瑕疵的交易協議,是未有履行對公司的誠信和義務。
陳若劍表示,有關訴訟和王文志實名舉報無任何關係,但小股東查證過相關煤礦設施,情況和媒體報道差不多。又指過去四個月曾多次去信潤電所有董事,均得不到積極回應,要求港交所和證監會盡快將潤電停牌,中紀委亦應介入調查。他又向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透露,目前的訴訟旨在取得代表潤電追究董事責任的權力,不涉及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