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福榮街二十三號及黃竹街三十三號的唐樓,同樣遭受消防水缸問題困擾,大廈樓齡逾五十年。幾年前,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盧先生兩次到消防處查詢,消防處要求大廈加設消防水缸及自動灑水系統等消防設備。前年九月,大廈響應樓宇更新大行動,展開維修工程,同時增添消防設施。
當時,工程承辦商於大廈地下新建消防水泵,及於各樓層新建消防喉轆;而且將天台一個停用多年的水箱改為消防水缸,再接駁到各層的消防喉。盧先生再於上年九月申請接駁消防供水,一切準備就緒,但所有消防設備都虛有其表,「呢啲消防水喉、喉轆做咗成年幾,但依家都仲未用到。」
原來當年申請供水一個月後,維修工程接近竣工,消防處才向承辦商提出反對,指天台舊水箱容量僅約一萬二千升,不可用來當消防水缸,必須新置一個可容納一萬八千升水的獨立水缸。惟業主擔心再建新水箱會引來塌樓之災,威脅住客生命,「大廈五九年入伙,啲牆同鋼筋已經霉霉爛爛,個天台究竟仲承唔承受到擺個容納一萬八千升水嘅水箱?」
大廈維修工程共耗資二百二十萬元,法團早已支付九成費用,但消防水缸問題拖累整棟大廈無法完成維修。承辦商引述消防處及屋宇署表示,建新水缸無安全問題,消防工程會繼續進行。
盧先生指法團由少數業主組成,大廈又無管理公司,只有十幾個業主,自己擔任法團主席純屬義務。消防工程全由承辦商與當局交涉,不知消防處有否跟進大廈的進度,「唔整水箱,消防處可能會告我哋,但如果整咗個新水箱,又可能會塌樓。唉!我哋都唔知點算好?」
消防工程公司負責人黃偉卓指出,若工程師和承辦商完成勘察,再建多個水缸會危害樓宇負荷,他質疑消防處的決定:「好多乜都無嘅舊樓都係要求裝個二千升嘅水缸,一萬二千升水缸已足夠應付大廈消防供水。」
消防處發言人表示,根據法例,有關消防安全指示的資料屬保密,不可公開有關大廈的詳情。而加裝消防裝置及設備,需要多個月分階段才可完成,工程進行期間,有時會見到喉轆系統沒有噴嘴或並未接駁輸水管情況。至於水缸方面,若大廈有結構或空間上的限制,該處會根據個別情況,而接受較小容量的水缸或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