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六年嘉利大廈發生五級大火,政府於○七年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規定八七年或之前建成的綜合及住宅樓宇,需增加滅火設施。本報巡查發現大部分舊樓仍然未完成工程,業主指摘是消防處及屋宇署玩拖字訣,五年都未批出申請,結果令到大廈天台雖有儲水箱,卻因無法連接泵水器而無水出,或硬要住戶在舊樓天台安裝大型水箱,超重負荷令住戶擔心隨時塌樓的荒謬情況。
樓齡逾五十年的一九一號唐樓,正是前年旺角花園街發生九死四級大火的肇事唐樓對面。早在大火發生前兩、三年,該廈的業主立案法團已向消防處及屋宇署入紙,將天台用作儲存沖廁水的鹹水水缸,改建成消防水缸,及在大廈內安裝消防喉轆及消防警鐘等設備,惟水缸申請四次都被駁回,原因是鹹水水缸不符合消防水缸規定,要求住戶在天台加建水缸。
法團根據消防要求加建新水缸,去年終於完成新水缸安裝工程,另外消防水泵、各樓層的消防喉轆及消防警鐘亦相繼做好,一切看似準備妥當,然而卻因水缸無水而令全部設備淪為「裝飾品」。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成員黃先生稱,曾入紙申請於地下後樓梯建地台,將原有的泵水器升高,再駁水錶供水,但向屋宇署入紙多次仍未獲批准,令消防水缸得物無所用。
安裝水缸及其他消防設備已耗資約百萬元,現在所有設備均未能使用,居民均擔心遇上大火會毫無保障,黃說:「消防水缸同其他設施都入紙四次,做好晒至話要起泵水器,又要入紙批,咁耐都未用得,政府幫唔到手。」負責跟進的油尖旺區議員黃建新稱,絕不能接受消防設備爛尾,消防處須盡快跟進:「水缸未做好真係無用,消防處唔跟進、唔巡查,應該要畀啲壓力大廈快啲完成。」
消防設備未齊全,對面一九二至一九四號唐樓已發生大火,令一九一號唐樓業主更為着急,黃先生說:「經歷過大火嚇到腳軟,好驚再發生大火,消防唔幫我哋,我哋就自己做,但亦好多阻撓。」
文/ 攝: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