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明報涉誹謗貝鈞奇 陪審團今將裁決

【本報訊】香港足球總會副主席兼現任愉園及公民兩隊足球隊之主席貝鈞奇,民事控告《明報》社評誹謗之案件,昨進入結案陳詞階段。原告貝鈞奇一方陳詞時強調,涉案社評指控原告「前言不對後語」,根本欠缺事實基礎支持。法官今日將就法律原則指引陪審團,之後陪審團會退庭商議裁決。

點名指貝做法耐人尋味

代表原告的資深大律師鮑永年表示,《明報》的證人確認,有關社評的批評乃建基於原告在問題球賽後幾天內,就屯門普高班主問題上前言不對後語。但縱觀所有證供,可見原告前後說法並無矛盾,只是在後期接受專訪時,比之前被追訪期間提供較多資料,最多只能說他「前言不夠後語」,《明報》卻以此抨擊足總,並點名指原告做法「耐人尋味」。

鮑永年指,由於社評欠缺事實立足點,故《明報》依賴的「有理可據」及「公允評論」之辯護理由均不能成立。鮑又提醒陪審團,如裁定原告勝訴,判決的賠償額應能撫慰原告的困擾,以及足夠令原告昭告公眾他得到平反。代表《明報》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則指,縱觀整篇社評,陪審團應留意到它批評的是足總的整體及其架構問題,用詞雖尖銳,但非針對原告個人。

案件編號: HCA 85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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