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在金鐘的纜車總站「兜客」,遇上男女警扮做遊客放蛇要求前往山頂廣場,原本不用五十元的車程,司機「獅子開大口」索價二百元,抵埗後更聲稱無錢找,將男警支付的五百元鈔票接手後,偷龍轉鳳換成秘魯廢鈔退回,並另收下男警兩張一百元。當司機以為可將七百元袋袋平安之際,男警即表露身份,司機情急下搶去對方手中的秘魯幣「罪證」撕成兩半,更不理女警站在的士旁迅即開車逃走,最終被截獲。被告昨於東區法院被判監九個月、停牌一年及罰款共五千五百元。
被告葉錦華(六十二歲)承認企圖盜竊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控罪指他在去年八月十一日於山頂廣場附近,企圖偷竊五百元紙幣並奪走一張可能會被列作證物的秘魯五百元鈔票。
被告另外承認五項傳票罪,包括在同日內干犯兜客、的士濫收車資、沒將計程錶撥到紀錄位置、車身裝置不符規例及危險駕駛。
案情指一男一女警員扮遊客到金鐘的纜車總站,被告兜搭以二百元上山頂,兩警應允並上車。到埗後男警以五百元付車資,被告聲稱沒錢找贖退回鈔票,但期間他已暗中將五百元鈔偷龍轉鳳成秘魯鈔票交還男警,再收下對方的二百元。
男警事後表露身份,被告突發難搶去對方手中秘魯鈔票撕成兩半,並趁男警下車、門還未關時便開車速逃。
站在車外的女警走避不及倒地受輕傷,被告一邊開車逃走,一邊將撕爛的秘魯鈔票丟出車外,最終他被其他在場的監視警員截獲。
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使用的秘魯鈔票是真鈔,但在九一年已經停用。而驗車後亦發現,被告的士有多項裝置不符規例,包括電池蓋鬆脫、前面兩邊指揮燈鬆脫、後車牌的照明燈失靈、後座乘客位窗戶開關失蹤,以及司機安全帶受阻礙等。
案件編號:ESCC 1048及ESS 4856-6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