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上訴 暫未排期

偽造龔如心遺囑企圖侵吞八百卅億元遺產而被判入獄十二年的陳振聰,昨日度過第六日牢獄生涯的同時,正密謀「絕地反撲」申請上訴!據悉,他早前在獄中會見律師後,隨即經對方向上訴庭提出刑事上訴許可申請,試圖推翻高等法院的判決,以脫離牢獄之苦,據了解,他的上訴申請暫時未有審訊排期。

昨日是陳振聰在上周被判重囚十二年後,在獄中度過的第六天。連日單獨囚禁於赤柱監獄俗稱「水飯房」的特別組獨立囚室的他,據了解,昨日繼續沉默寡言,愁眉深鎖,繼續在囚室內「摺信封」,閒時看看《聖經》度日,至於每日允許一小時的活動時間,他到了囚室位處的大樓地下空間活動消磨時間。

雖然其狀態與早幾日看似分別不大,但其實他並未甘於淪為階下囚,據悉,繼本周一曾有律師到監獄探望後,昨日他第二度在獄中會見律師,並在昨日經律師正式入稟,就其案件提出上訴許可申請。據了解,陳振聰今次同時對自己被定罪及被判囚申請上訴許可。

法庭考慮有否勝算

法律界人士陸偉雄指出,上訴庭未正式聽取上訴前,上訴人都要先取得上訴許可申請,但傳統上處理有關申請時,會直接當成上訴聆訊;由於取得原審謄本及找出上訴理據需時,加上交予法庭審視過上訴理由後才會排期,此案案情複雜,估計起碼要排期一至兩年才會開審。

至於期間可否申請擔保外出等候上訴,陸偉雄指其實在被判罪的當刻已可提出,不過過往曾有個案,在未向法庭提交上訴理據前申請擔保而被法官拒絕,為免「冇咗個機會」,多數案件上訴人都會先提交上訴理由,獲得排期,才會申請擔保。他指此類刑期長的案件,法庭考慮是否批准擔保,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上訴有否實質勝算機會。

被定罪入獄的囚犯,一般而言每月可以有兩次探訪,但據知陳振聰有申請額外探訪。他的家人昨日再到獄中探望他,是他入獄以來第三次。消息人士指,為促進囚犯與家人之間的關係,只要囚犯申請家人多一、兩次額外探訪,赤柱監獄原則上都會批准。

記者盧怡安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