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無業漢被指在一年多內涉嫌性侵犯十三歲繼女逾卅次案件,控方昨日於高院播出被告向警方錄取的會面影帶,他在影帶指案發前飲醉酒,之後睡夢中感到有人「擒」在身上「郁吓郁吓」,睜眼看才發現是事主與他性交。雖然他體形較事主重,但他聲稱因遭事主箝着雙腳及按着雙手而未能反抗;他又指事主其實在前一晚已向他提出性交易,以換取在外留宿但被拒。另外控方亦呈交賽馬會電腦紀錄,指在該次性交前半小時,被告曾進行電話投注賭波。
四十九歲男被告被控在前年一月至去年十一月間,在家中兩度強姦及一度企圖強姦現年十四歲的女事主X。他指在去年十一月六日凌晨喝了兩杯啤酒及一杯紅酒後,感酒醉回家睡覺。約凌晨四時許,他以為X母與他親熱,張眼卻發現X「把她的陰道插我的陰莖」,又指「佢雙腳夾住我,雙手亦按住我雙手唔畀我郁,我反抗唔到!」警員質疑「你重過佢,你推佢唔到?你幾重?」他指自己雖約一百七十一磅,X約九十多磅,但仍推不開X。
被告又指X在網上識了一名有錢男友,案發前一天X提出與被告性交,以換取在外留宿,被告拒絕。被告估計X事發時與他性交是想實行該性交易,他記得無戴安全套,但不記得有否射精。事後他深感內疚,但強調當時自己確反抗不到,他曾想與X談性交一事,但因X母在旁而難啟齒。他又估計X報警指控他,是因他不准X在外留宿及取消她電話卡。
案件編號:HCCC 11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