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育局過去五個學年,斥資八十五億元公帑推行幼稚園學券制,希望減輕家長負擔及提升教學質素,惟早前的審計報告揭露,不少參與學券制的幼稚園為迴避教育局規定的利潤上限,巧立名目要求家長支付生日會等大量「雜費」,部分金額高達正式學費的四成四。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日就事件發表報告,對學券制計劃未能達標表示強烈不滿、失望及不可接受,批評教育局疏於監管。
報告又指出,教育局規定學券制幼稚園,每年學費升幅須與通脹掛鈎,但不少幼稚園的校舍租金升幅高於通脹,令校方難以應付,間接導致參與學券制的幼稚園在過去五年大幅減少逾一百間。帳委會要求教育局定期檢討學費上限,包括考慮租金升幅等因素,並容許幼師薪金跟隨市場調整。教育局承諾就學費及其他收費制訂更明確指引,包括將雜費適當分類。
報告又說,目前仍有千多名參與學券制的幼師,未完成學券制計劃下的專業水平發展培訓,惟培訓津貼現已停止發放。教育局回應指,會為他們提供課程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