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泊黃金地段 年慳逾十萬

【本報訊】中環金鐘一帶屬於政治經濟核心地帶,泊車費高昂。前立法會議員鄭家富「超泊」事件,涉及金鐘立法會停車場這黃金地段的兩個車位,按同區或鄰區月租車位水平推算,料范國威為鄭家富每月慳近萬元,換言之一年最多可節省十多萬元。有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認為倘事件屬實,「回水係自不然嘅事」,並擬於相關委員會再跟進事件。

立法會綜合大樓鄰近金鐘港鐵站,地點四通八達,無論駕車或乘搭港鐵都極為方便,今次鄭家富以范國威議員辦事處法律顧問身份,申請兩個泊車許可證,按同區或鄰區月租車位水平比較,每個車位的月租介乎四千一百元至近六千元。就以金鐘花園停車場為例,私家車非固定車位月租為三千九百元,倘固定車位月租則為五千四百元。至於鄰近金鐘的中環方面,中環大會堂停車場私家車月租車位為四千一百元,鄰近愛丁堡廣場的天星碼頭停車場的私家車月租同為四千一百元,倘為固定泊位月租更可達五千九百元。

按同區或鄰區月租車位水平推算,鄭家富「超泊」一架私家車,每月可節省最高近六千元,一年十二個月將可慳回七萬多元;倘鄭家富停泊兩架私家車同屬違規,按此推算或涉及的金額可高達十多萬元,有關金額將等同於立法會議員近兩個月月薪。

納稅人錢作政治酬庸須回水

身兼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的金融界議員吳亮星形容,范國威在鄭家富「超泊」事件中涉利用納稅人金錢作「政治酬庸」,批評二人知法犯法,其中鄭家富曾長期擔任立會議員,其身不正令人難以信服。至於問及二人應否就「超泊」事件「回水」時,吳亮星直言「回水係自不然嘅事」,反問范國威僅就事件道歉,是否有嚴人寬己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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