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神棍陳振聰貪得無厭,企圖利用偽造遺囑騙取亞洲女首富龔如心遺產八百幾億元,密謀將撥作慈善用途嘅巨額財富據為己有,法官形容為邪惡同無恥,然後重判入獄十二年,呢單矚目全球嘅爭產案係人都覺得被告罪有應得,騙子入獄大快人心。之但係咁,若然有人因為袋咗一元硬幣而惹上官非,大家又點睇呢?又假如,有人牽涉以權謀私,動用數以十萬元計嘅公帑買酒迎賓,至今依然逍遙法外,大家又點諗呢?
前一排喎,有一名隧道收費員,只不過工作期間將一蚊雞放入褲袋,跟手就被執法人員告上法庭,司法人員一錘定音,盜竊罪名成立,守行為兩年兼付一千元堂費。代價更加沉重嘅係呢位「一蚊雞小偷」被炒魷魚,痛失飯碗之餘連退休金都化為烏有。
小市民由於雞毛蒜皮嘅所謂利益而一身蟻,反觀前特首曾蔭權以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兩人同樣貪腐醜聞纏身,兩人同樣受到廉署調查,無奈嘅係,兩人直至今時今日仍然未被檢控,查來查去照舊未查出個依法嚴懲。身為小市民嘅大家,少不免產生一個疑問,莫非刑不上大夫?喂,無權無勢就告到甩肺,有權有勢就毋須閉翳,非常之咁唔啱數啫,有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嘅文明原則喎!
「東方報業民意調查」顯示,對於小職員貪一蚊而被控盜竊,執法人員對小數目窮追猛打,三成七受訪者狠批執法部門只識打小市民,對貪官放軟手腳;三成四認為小題大做;一成八不滿當局處事僵化浪費公帑。至於案情嚴重得多嘅貪曾咯喎,廉署調查一年有多仍然冇交代,三成九受訪者質疑係刻意包庇;三成五斥責廉署嘅調查畏首畏尾令人失望;兩成一認為高官知法犯法應該罪加一等。
咦咦咦,幾乎忘記咗一件事,曾經有一位的士司機因為多收乘客五毫子而被控濫收車資,執法人員已經啟動咗檢控程序(o架)喇,只不過臨門一腳先至可能因為覺得實在太過無聊,所以若無其事撤銷控罪。亦即係話,一隻小螞蟻幾乎死於大殺傷力武器之下,人哋殺雞都唔使用牛刀啦,港產官老爺殺蟻竟然諗過用大炮!
湯顯明當然唔係螞蟻啦,佢係一隻嗜好杯中物嘅醉貓大老虎,體積比螞蟻大得多。對於貪湯尚未被檢控,三成六受訪者直斥司法雙重標準;三成五狠批官官相護,調查雷聲大雨點小;兩成五覺得高官犯法並非與庶民同罪。
講真吖,曾蔭權三個字實在大吉大利,蔭權蔭權,蔭庇權貴,司法不公嘅情況之下,徇私枉法無往而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