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解畫:掌上壓不是體罰

【本報訊】對於澳門治安警高層疑在醉酒後罰卅名警員於午夜做掌上壓一事,治安警察局昨發表聲明,承認該局一名副局長上周四巡查工作前,曾出席飲宴活動飲酒致臉紅,但強調無醉酒,並指該副局長要求警員做掌上壓,不是體罰,而是他發覺部分警員精神狀態未如理想,藉掌上壓運動以提升警員精神狀態。但前線警員質疑治安警察局之說是袒護警隊高層,並反問為何該副局長可帶酒意上班。

指提升30男女警精神狀態

治安警察局昨發聲明,指上周四晚上約十一時五十分,該局「一名副局長在飲宴活動結束後(由於曾經飲酒,臉色發紅,容易讓人誤解為醉酒)」,前往治安警察局第三警務警司處巡查工作,正值一隊準備於午夜執勤的警員進行執勤前列隊,該副局長發現有十多名警員儀表及制服不符合警隊規定,遂加以訓示,更發覺部分警員精神狀態未如理想,遂要求該批共二十男警和十名女警做掌上壓,以提升精神狀態,各人在短時間內完成便再執行巡邏工作。

聲明又指,值班室一名資歷甚淺的當值警員,在監控系統中看到後感新奇,遂用手機拍下,並透過手機通訊應用程式發放,但因該照片沒附加任何說明,故引起不正確解讀。澳門治安警察局已就事件展開調查,調查是否有人員違反紀律。有前線人員質疑聲明是官官相衞,並批評治安警察局不正視問題,反而追究揭發事件的低層警員,做法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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