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為富不仁 除褲姦淫

天下烏鴉一樣黑,有金錢有地位總要恃勢凌人。你以為中國的富二代夠囂張了吧,其實外國例子同樣多如牛毛,比比皆是的為富不仁者最擅長的是「除褲姦淫」。

馬來西亞七年前發生一宗華裔女生慘遭姦殺案,被告是一名拿督商人的兒子,儘管證據充足,遇害死者朱玉葉體內發現被告的精液,然而法官宣判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此案引起大馬華人社會憤慨,各地舉辦簽名活動,要求總檢察署尊重民意重新開庭審理。

富二代,獲優待,不期然讓人想起咱們震動京城的輪姦案。後台硬得很的惡少,夥同四名後台可能更硬的惡少,嫌疑輪姦一名女子。先撇開案件會不會受到隱形之手干預而無法秉公處理不談,光看內地傳媒的處理手法即可明白,權貴階級是受到呵護的。內地傳媒為輪姦案起了一個嶄新的說法:輪流發生性關係。

輪姦是令人髮指的犯法行為,一旦變作「輪流發生性關係」,性質頓然淡化了,說不定男女雙方──應該說是男女五方──你情我願,大玩5P遊戲罷了。

有人認為特首梁振英是一位「語言偽術家」,上台一年以來講了不少偽裝言論,有時候言不及義,有時候顛三倒四,七一遊行的示威者多多少少因此而受到激發,非要亡梁不可。然而若你問我,我會說內地官僚才是更加出神入化的語言偽術家,雷語金句層出不窮,例如「戴套不算強姦」,再如「手淫不算賣淫」。要是不搞偽術而講出真心話,他們會表示:「警察不打人,那養警察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