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男舞蹈員一心想變性成女人,惟只完成上半身手術挺着隆起胸脯便無錢,故「下半身」變性手術費卻無以為繼。他聲稱為籌錢,遂以旅客身份來港在灣仔街頭「兜客」賣淫,期間遇到男警扮嫖客「放蛇」而被捕。被告昨於東區法院承認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和違反逗留條件兩罪,辯方求情指若被告被判入男子監獄服刑,會令他心理及生理受創;惟裁判官表示懲教署會作出適當安排,遂判他入獄兩個月。
「變性一半」的男被告徐斌(卅歲)聞判入獄後亦無太大反應,他昨身穿T恤和女裝外套到庭,並將一頭的長髮盤起,他個子不高但身材驕人,他並無化妝,應訊時表情羞澀,說話陰柔,由於其變性外形不算突兀,故裁判官及庭上職員見到他時均表現如常。被告被控在今年六月廿九日於灣仔,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一名男警羅輝賢;以及以遊客身份入境後參與賣淫業務,違反獲准留港的條件。
辯方求情透露被告現時是「跨性別人士」,已完成上半身變性手術,來港賣淫是為了賺取下半身的變性手術費,又指他若判入男子監獄服刑將承受很大壓力,亦可能遭受歧視。辯方又指被告被捕後因情緒大受打擊,曾在警署割脈自殺幸獲救,故望能判以非監禁刑罰。
懲教署昨回應指不評論個別個案。而在一般情況下,跨性別囚犯經醫生、臨床心理學家或精神科醫生確認後,署方會安排他們到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內的性異向組服刑,有關安排並非基於他們的精神狀況,而是希望保護跨性別囚犯,防止他們受其他囚犯滋擾,該署亦會為有需要的跨性別囚犯提供心理輔導。而針對已完成變性手術的囚犯,署方則指在一般情況下,會按囚犯的身份證明文件上所列性別,安排他們與其他相同性別的囚犯同囚。
案件編號︰ESCC 226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