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佔中 獲警受理

【本報訊】有市民昨到灣仔警察總部舉報「佔領中環」行動三名發起人教唆公眾集體違法,觸犯《公安條例》第17A(3a)條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A條,獲警方受理並向警方刑事偵緝科(CID)落口供。

新界社團聯會葵青區理事、並曾參與支持政府組織「齊心行動」的黃引祥,昨以個人身份與六名聲援市民到警察總部報案。他聲稱自己支持普選,亦認為特首梁振英「可以早少少」展開政改諮詢,但反對透過「佔中」等違法手段爭取。他又指雖然佔中行動仍未正式進行,但三名發起人已有實質行動策略佔中,形同策劃打劫金舖,警方不應等賊人真正打劫時才採取行動。警方發言人表示,案件暫列作「求警調查」處理,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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