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襲女租客 戶主另涉傷人案

【本報訊】涉嫌今年五月在觀塘街頭用鎅刀割傷四名途人被捕的中年漢,被揭發在該案發生前三日,曾在他的分租單位,用平底鑊打傷素有積怨的女租客及其兩歲兒子,他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兩罪 。當裁判官與控辯雙方商討判刑事宜時,被告不停插嘴,聲稱兩宗案件是「上下集」關係,裁判官最終決定押後判刑,期間繼續將被告還押看管。

案情透露,被告許友富(四十六歲)住在紅磡曲街興利大廈一個單位,他將單位分租給女事主鮑妙娥(四十歲)一家人。被告自去年起開始投訴女事主一家製造噪音,至今年五月十一日早上,他再因租約問題與女事主起爭執,期間他拿起十二吋的平底鑊拍打女事主及其兩歲兒子的頭部。有同屋租客見狀即時阻止及報警。

曾發生口角 繼而動武

女事主送院治理,手指有骨折,前額亦有割傷;其子則面部有瘀傷。辯方求情時指上址環境狹窄,房間只有一板之隔,當時被告因女事主欠租而要求她遷出,結果初則口角,繼而動武。

案件編號:KCCC 179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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